解除劳动原因写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46:48
解除劳动原因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因及对应的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这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者可以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可以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劳动者可以因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而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劳动者可以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而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劳动者可以因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而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可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者可以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可以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而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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