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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院如何办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21:26:54    

工伤职工在医院的办理流程如下:

持《医疗通知单》及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工伤定点医院医保办登记 。如果是情况紧急,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但后续治疗应转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进行。

到就诊科室就医。工伤职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以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报销。在《工伤认定决定书》下发后,工伤职工应到工伤定点医院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报销。所需材料可能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等。

若治疗结束时《认定工伤决定书》尚未下达,患者可先离院,待决定书下达后再来院结算医疗费用

工伤康复患者经参保地劳鉴委确认后,持《劳动能力确认结论书》和身份证直接到指定医院康复医学科就诊。

异地就医:

如果工伤职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提出转诊转院申请,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转诊转院的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建议:

工伤职工应尽快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以便及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需要转诊转院,应提前了解并办理相关的转诊转院手续。

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文件和费用发票,以便后续办理工伤认定和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