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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多久不用会收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0:30:21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注册商标在连续三年内未被使用或者未被正确使用的情况下,任何自然人或单位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具体规定如下:

三年不使用撤销:

如果注册商标在注册后三年内没有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成为通用名称撤销:

如果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人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

因此,商标在 三年内未被使用或未被正确使用,就存在被撤销的风险。建议商标注册人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应确保商标的有效使用,避免因不使用而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