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共同的作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3:39:20
共同的作为是指 多个主体基于共同意图或目的,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共同直接实施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共同犯罪人没有分工,均直接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
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行为:
具体表现为有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和帮助行为。
共同不作为:
即各共同犯罪人均未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而构成的共同犯罪。
作为和不作为的结合:
在各行为人之间存在注意义务的行为是过失共同犯罪成立的客观基础,共同过失行为是指各行为人不仅自己没有履行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而且也没有能够履行促使其他人履行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由于各行为人共同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共同犯罪是一种特殊的故意犯罪,要求有共同的犯罪主体,即两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基于共同犯罪故意,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同一社会关系的犯罪行为。这里的“共同”应当作比较宽泛的理解,既包括共同的作为,也包括共同的不作为。
建议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应综合考虑各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及其相互关系,以准确认定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及其具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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