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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有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1:41:20    

交通违章行为及其处罚如下:

超速行驶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罚款100元,记3分;

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80%以下的罚款200元,记6分;

超过规定时速80%以上100%以下的罚款500元,记6分;

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的,罚款1000元,记6分。

违规变道

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罚款100元;

在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罚款200元;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罚款100元,记2分。

闯红灯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罚款100元,记3分。

逆向行驶

逆向行驶的,罚款100元,记3分。

违章泊车

在主城区内乱停乱放车辆的,特别是在路口、人行横道线等路段停车的,罚款200元。

无证驾驶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罚款500元,并处15日拘留;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5日拘留,并处200元。

超载或超员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罚款2000元;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罚款500元。

酒后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3个月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

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

驾驶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1500元,并吊销驾驶证。

使用伪造驾驶证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罚款2000元。

记满12分继续驾车

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罚款800元。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肇事后逃逸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不给急救车让道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逆向行驶的,记3分。

无牌照车违章停车双重处罚

摘号牌逃避违法停车处罚的,双重处罚,记6分,罚款200元。

这些处罚措施旨在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行车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建议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