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恢复原状怎么执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5:41:49    

恢复原状的强制执行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执行:

申请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当事人必须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提出异议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申请复议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采取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执行完毕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通过以上步骤,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要求被执行人恢复原状,保障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确保执行措施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