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况属于假药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32: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为假药: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变质的药品;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此外,根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不再按“假药”论处,但若情节较轻,可以减轻处罚;若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可以免于处罚。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商和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规,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以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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