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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主要监管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26:49    

证监会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

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 ,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

监管对象:

包括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以及证券期货交易所。

监管内容

国务院确定的债券、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

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

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

指导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相关工作。

投资者保护职责:

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研究拟订证券期货基金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基金市场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议。

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其他权益类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股权、私募及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等投资基金活动。

监管公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在交易所市场的发行、上市、挂牌、交易、托管和结算等工作,监管政府债券在交易所市场的上市交易活动,负责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工作。

监管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债券发行人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等的证券市场行为

监管境内期货合约和标准化期权合约的上市、交易、结算和交割,依法对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监管证券期货交易所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和有关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相关的业务活动

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这些职责体现了证监会对证券期货市场的全面、统一和依法监管,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