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性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2:01:50
用工性质主要分为 劳动用工和劳务用工两种。
劳动用工
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并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解释。
劳务用工
是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或劳务输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完成特定工作并获取报酬。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为 劳务派遣工,其性质和特点是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劳务派遣工不属于用工单位的正式职工,而是用工单位临时(不得超过6个月)租赁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明确用工性质并签订相应的合同,以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因用工性质不明确而引发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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