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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签收需要哪些证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25:20    

办理户口签收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迁移户口的,应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门牌号证等。

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的同意迁移出的证明。

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移证。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以确保户口签收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