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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有什么权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1:51:20    

证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一系列权利,这些权利旨在保护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自由、安全地作证。以下是证人的一些主要权利: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权

证人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提供证言和参与诉讼。对于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证人,司法机关应当提供翻译服务。

陈述权

证人有权不受威胁地充分陈述自己的意见和所见所闻。如果需要,他们还可以补充或修正原先的证言。

控告权

证人对于司法人员的侵权行为或人身侮辱行为,有权提出控告。如果证人因作证而受到侮辱、诽谤或打击报复,他们可以要求对行为人予以制裁。

人身自由权

证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其人身自由不得随意限制。如果证人因作证而受到侮辱、诽谤或打击报复,他们有权要求对行为人予以制裁。

要求保密权

刑事案件的报案人或举报人有权要求对其姓名和报案、举报的行为保守秘密。

获得补偿权

证人有权要求对其因出庭作证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误工费、差旅费等)进行补偿。

安全保障权

证人作证时享有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如果证人因作证受到打击报复,他们有权要求司法保护。

查阅和更正证言权

证人有权查阅自己的证言笔录,并在发现错误或遗漏时进行更正或补充。

这些权利保障了证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在没有不当干扰的情况下提供真实的证言,从而有助于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