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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一酒店私占人行道设停车位被罚1500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1 06:06:00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依法查处一起违规占用城市道路案件。

日前,平潭公安交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西航路的某酒店存在严重违规占用城市道路行为。经调查,该酒店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将门前人行道划设为停车泊位,并安装石墩及道闸杆等设施。此举不仅导致行人通行空间被挤占,迫使市民绕行机动车道,更造成周边车辆停放混乱,形成交通安全隐患。

针对该违法行为,7月30日,平潭公安交警约谈酒店负责人,明确指出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之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七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警方对涉事酒店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拆除违规道闸设施、恢复人行道原状。目前,相关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警方提示,根据法律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须经政府职能部门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泊位或设置障碍影响停车秩序。违规占用城市道路不仅破坏市容市貌,更易引发交通事故、阻碍消防救援等严重后果。

编辑:潘泽彦

审核:宋晖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