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成功办理首笔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业务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21:34:00
近日,平潭首笔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业务在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海坛分中心落地。该服务依托省级“总对总”服务模式,通过省自然资源厅与税务、财政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不动产登记费用与交易税费一次性集成缴纳。

市民游剑超(左一)在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海坛分中心办理二手房过户
当天,市民游剑超在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海坛分中心办理二手房过户时,通过闽政通APP的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线上支付通道完成全部费用缴纳,成为平潭首位享受“税费同缴”服务的市民。“以前要跑税务、不动产登记等窗口,现在只要跑一个窗口就能一次性完成缴费,体验感完全不一样。”游剑超说。
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指的是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将所需缴纳的交易税款和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等合并成一笔支付业务,申请人线上或线下支付一次,即可完成费用缴交和票据开具。以往,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分别向不同部门缴纳交易税款、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等,不仅流程繁琐,还容易出现错漏。通过打通不动产登记与税务、财政等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借助数字化技术,交易税款与登记费用等税费信息能够被自动提取、整合,按照既定规则精准清分,再顺利入库,真正做到“窗口一次收缴,资金清分入库”。如今,“税费同缴”将这些费用合并为一笔支付业务,申请人只需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或线下政务服务窗口一次性完成支付,就能实现“前端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
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交易科副科长林飞鹰表示,下一步,实验区将深化“税费同缴”改革,加快推进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优化升级,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办事体验。
来源:平潭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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