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修订版)正式发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17:06:00    

为进一步发挥文化旅游产业主导功能,聚焦文旅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聚集,吸引产业要素,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3月31日,通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发布了《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修订版)。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修订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加快落实《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北京市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聚焦文旅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支持方向和标准

(一)鼓励文旅商体联动释放消费潜力

1.支持举办文旅节庆活动。支持举办艺术节、戏剧节、音乐节、演唱会、动漫节等各类文旅节庆活动,最高支持200万元。

2.支持打造文旅消费场景。支持引入灯光秀、文博艺术展览、文创市集等文旅消费场景,支持举办各类首映式、首发式,开发研学旅游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

3.支持建设新型文化空间。鼓励建设以演艺消费、非遗传授等为核心的新型文化空间,充分融入公共艺术元素。根据综合效益,最高支持200万元。

4.支持举办有影响力的体育活动。支持引进大型体育赛事活动,鼓励举办室内外运动、水上项目、电竞、体育竞技等体育活动和运动赛事,最高支持200万元。

(二)支持企业集聚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5.加快链式集聚发展。聚焦产业链核心环节培优育强,对文化旅游产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保持持续增长,具有产业协作能力,能够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强链补链作用的产业链企业,经认定,最高支持1000万元。

6.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引导成长潜力大的中小文旅企业集聚发展,对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且保持持续增长的文旅企业,最高支持50万元。

7.支持文化IP培育转化。支持企业开展内容原创、技术研发、品牌培育,实现文化IP的市场转化。对转化收益大于前期投入的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

8.鼓励文旅与科技融合发展。积极承接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文旅数据专区建设,支持智慧文旅、数字文旅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对转化能力突出的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

9.积极推进艺术品市场建设。发挥原创艺术优势,鼓励艺术家在我区开展艺术创作、交易,打造艺术品版权的全链条服务平台,支持艺术品交易、展览展示中心、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最高支持500万元。

(三)促进提升旅游品质

10.培育中高端酒店品牌。支持住宿业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培育一批中高端酒店品牌。对与知名品牌酒店管理公司合作并冠名的酒店,在正式运营后,经认定,最高支持200万元。

11.鼓励旅游服务机构评星升级。鼓励酒店行业提升硬件设施和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旅游服务提质升级。对新评定或升级星级标准酒店的,经认定,最高支持100万元。

12.鼓励住宿业融合发展。支持酒店业与文化、体育、购物、景区、非遗等业态的融合发展,推动“酒店+”融合业态,根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认定,最高支持50万元。

二、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原《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同时废止。如遇国家、北京市、通州区重大政策调整,本实施细则将相应调整。各条款之间及通州区其他支持政策择优不重复支持。本实施细则由通州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来源:文旅通州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