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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判决可以提起上诉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13:49    

可以提起上诉的判决包括以下几种:

地方各级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

当事人对地方各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作出的判决:

如果案件经过第二审法院审理后被发回重审,当事人对重审后作出的判决仍然不服,可以再次提起上诉。

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作出的再审判决:

当事人对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可以上诉的裁定:

包括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这些裁定当事人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列出的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类型的判决或裁定,如按照特别程序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或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裁定,都是不能上诉的。

提起上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上诉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涉及哪些裁判可以上诉,而形式要件则包括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以及提交符合要求的上诉状等。

综上所述,可以提起上诉的判决主要包括地方各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的判决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作出的再审判决。同时,对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也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