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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村民有什么权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2:38:55    

选举村民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推选权

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权利。

登记权

年满18周岁的村民有权登记成为某届村民委员会的选民。

提名权

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权利,包括自我提名、联名提名和个人提名,提名投票须不记名秘密写票。

投票权

在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参加投票的权利。

罢免权

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出罢免要求的权利。

竞选权

以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为目标与其他选民为同一职务竞争选民选票的权利。

提出议题议案权

在村民代表会议中,村民代表有权提出议题或议案。

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权

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决策,形成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的各种决定和决议。

监督权

监督村委会的工作,对村委会的违法行为或者错误决定有权提出申诉。

审计权

村民会有权依法对村委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建议权

向村委会提出建议。

这些权利保障了村民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参与和决策,确保村民能够通过民主程序表达自己的意愿并参与村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