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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哪些合同可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15:49    

在民法中,可撤销的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当一方因对合同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导致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时,该合同可被撤销。

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如果一方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第三方实施欺诈订立的合同:

当第三方实施欺诈行为,使合同一方在受骗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而另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时,受欺诈方同样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如果一方通过威胁的方式,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

当合同在订立时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导致双方权利与义务严重失衡时,该合同可被撤销。

赠与合同中的特定情形:

在赠与合同中,如果动产尚未交付,不动产尚未过户,或者受赠人失去生活能力,该合同可被撤销。

综上所述,可撤销合同主要是基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等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这些合同。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情形的判断和适用需结合案件详细情况和相关证据来进行。